2022年2月3日,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0/2021/NTC/CRC号案件的最新公告称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、欧盟、韩国和越南的冷轧板卷(Cold Rolled Coils/Sheets)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决定以成本加运费价格(C&F)对中国台湾地区、欧盟、韩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分别征收6.18%、6.50%、13.24%和17.25%的反倾销税,措施自2021年8月23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5年。涉案产品为宽度≤1250毫米、厚度为0.15毫米~3.00毫米、初级和二级、未经包覆、镀层或涂层铁或非合金钢的冷轧板或冷轧卷(不包括部分汽车型号外壳用冷轧板卷和锡轧黑钢板),涉及巴基斯坦税号7209.1510、7209.1590、7209.1610、7209.1690、7209.1710、7209.1790、7209.1810、7209.1899、7209.2510、7209.2590、7209.2610、7209.2690、7209.2710、7209.2790、7209.2810和7209.2890项下的产品。
2021年2月25日,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、欧盟、韩国、越南的冷轧板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21年8月23日,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,初步裁定自2021年8月23日起基于成本加运费价格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,其中,中国台湾地区为6.18%、欧盟为6.50%、韩国为13.24%、越南为17.25%。 |